來源: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網 作者:薛帥編譯
近日,中國國家郵政局相關人士表示,今年「雙11」期間全行業的快遞處理總量預計超過10億件。相較中國,快遞包裝在國外出現較早,許多國家制定相關法律對快遞包裝廢棄物進行合理處理。本文特分析國外快遞包裝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模式,與讀者分享國外先進經驗。
在國外較先進的做法中,快遞包裝廢棄物回收涵蓋了多個主體:政府部門、包裝供應商、快遞企業、電商以及廣大消費者。通過制定相關政策法規、研發可循環利用包裝材料,對包裝廢棄物回收進行全過程管理,在多方共同參與下,快遞包裝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有了實質性進展。
制定針對性政策法規
為了有效降低快遞包裝廢棄物的污染問題,國外部分發達國家制定了專門的法律法規,強制性要求包裝廢棄物回收。在實施預案前,往往先制定相關條例,成立專門的監管部門,保證政策「落地」。同時,結合相關獎賞與懲罰機制,提高產業鏈各個環節對快遞包裝可循環利用的意識,循序漸進地引導消費者及各參與企業進行合理安排。
以美國為例,為了提高消費者、快遞企業及包裝企業的積極性,美國從1990年開始就實行綠色包裝政策,包裝回收利用率較高的企業可以免除一部分的稅費。此外,美國專門制定了《資源保護與回收利用法》,由各州與地方政府負責加強對產業鏈各方的管理,並建立最大限度覆蓋範圍的回收體系,以保證包裝廢棄物減量與再生利用。目前,美國在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方面已實現產業化運營。
法國出台的《包裝廢棄物運輸法》規定,消費者有義務將廢棄的包裝物主動交給生產商或者零售商回收處理。同時,法國還組建了有完備監督體制的廢棄物回收組織,由生產及製造商擔任股東,為相關行業產生的包裝廢棄物回收提供保證。
全產業鏈聯合行動
縱觀國外快遞產業鏈,在法律法規實施過程中,並不只約束消費者,還注重與供應鏈主體的聯合行動,提供相關生產設備設施,避免包裝廢棄物的不適當回收造成的二次污染,在社會生產回收機制建立的情況下,促使消費者積極參與其中。
以德國為例,該國以《循環經濟法》為核心,強制規定產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承擔回收責任。施行的《包裝回收再利用法》既要求生產方對其產品包裝物負責,也要求從事運輸、銷售、包裝的企業回收他們使用過的包裝物。根據德國出台的《包裝廢棄物管理辦法》,包裝廢棄物按照減量化、再利用、再循環、最終處理的順序進行,並要求80%的包裝廢棄物與100%的運輸包裝必須回收再利用。1992年,德國開始實施「綠點」回收系統,要求在商品包裝上統一印製「綠點」標識,消費者將有「綠點」標識的包裝盒放入指定的回收箱內由企業回收進行二次加工後,還會向消費者支付費用。
與德國類似,日本的快遞迴收由政府作為相關主體,對包裝材料進行嚴格分類,承擔回收責任。日本的《包裝再生利用法》與《能源保護和促進回收法》致力於回收系統的建立。從源頭上減少不可回收材料、細化材料分類,統一收集與運輸,消費者、企業、政府責任明確,保證了日本包裝廢棄物回收法律可執行性強。
樹立可循環利用理念
快遞包裝之所以不好回收,主要在於膠帶等塑料製成的產品無法再回收利用且分解速度過慢,快遞單等黏附在紙箱上的單據撕下來影響紙箱的重複使用。對此現象,很多歐盟國家快遞公司選擇採用可揭的包裹單避免破壞紙箱,並積極研發聚合材料製成的可分解的包裝。
商品簡單包裝的理念上世紀90年代就在德國盛行,通過減少包裝材料的使用以降低資源浪費,將材料與商品進行合理化利用,以實現綠色包裝。例如德國的聯邦快遞,使用即撕的快遞單據,並只在包裝盒上打上聯邦的標誌,整個包裝盒設計簡約,節約材料而且可以循環再利用。
在包裝環保材料應用方面,美國已採用秸稈加工而成的包裝盒運輸酒類產品,大大降低了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。在韓國,每個快遞包裝出售時,其價格就已包含材料收集、運輸及回收處理的費用,其快遞包裝也往往採用可回收材料,這些材料在使用後,可直接放置在可回收材料站的塑料與紙類分區中。
(綜合譯自史密瑟斯·皮爾研究所網站、《印刷週刊》、《印刷印象》雜誌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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